耶穌與猶太律法主義者併命爭戰

 

為何猶太人要迫害耶穌,必須處刑呢?

此論也許是逆說的講法,所以決定猶太人的命運,而讓他們走上離散被迫害之道路,是因為處決耶穌。因為基督教徒認為歸罪於「將耶穌釘十架之罪是猶太人」。那麽為何同猶太人的兩者之間發生這樣的糾紛,那些猶太人為何必將耶穌釘十架呢?須要追根解明其因由。

耶穌成為律法之教師活動,僅有三年而已。耶穌在公元前約6年誕生在以色列的伯利恆。青年時代生活是在加利利地方的拿撒勒,在公元約27年從約翰受洗。

耶穌的活動,時空上可分為三段。開始的數個月是在加利利地方為巡回傳道者修練。次段約一年半即很快速的成名。所聽見眾人之評判,人眾聚集追隨耶穌。耶穌才從中選出同道之同志12(12使徒)為門徒。耶穌的聲勢上升不但在加利利的地方,從猶太各地方也來了不少人跟隨於耶穌。耶穌看見群眾就上山坐下教導群眾。此為聞名之「山上的証道」,其中耶穌教訓的中核,即是指在地上被蔑視的人們的拯救。

  「虛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天國是他們的。

哀働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得安慰。

温柔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」 (53~5)

這裏耶穌所解說;天國是虛心者,哀働者,温柔者,饑渴者,慕義者,和睦者,為義受逼迫者的。換話說其教訓都是以逆說表達,憂慮才是進入天國的重要條件。從此才開始進入第三期,耶穌受難之活動。耶穌很重視守律法,主張人活的基本準則之重要性,這件事可能是否定了,過去律法師的權威。耶穌看出當時之律法主義者的權威主義,其根本是違背神的原則。最後的幾個月,在他們之間有最大議論,爭執的時期。

  

與大祭司該亞法的爭決

 

與權威主義者衝突之結果,耶穌被捕,帶到大祭司該亞法處,是以色列人指導者議会,最高法院(Sanherrin)的眾議員之前。他們本來在暗中想要處決耶穌為死刑,可是處極刑的罪狀卻尋找不到。只不過是聽見人說,或人出來說一說;耶穌可單手打破神殿三天可重建的程度而已。為此該亞法以此為前提,並為耶穌設陷阱。可追當時之根與情形。

該亞法站起來,你有何話可說,耶穌不回答。該亞法又問「你是神的兒子是彌賽亞嗎?」。耶穌說「我是,你們必看見人子,坐在那權能者的右边,駕著天上的雲降臨」(1460~62)。在所述之「人子」是指耶穌此人。以上是明顯的、自認為彌賽亞。該亞法大叫「何必再用見証人呢!」(1463),然後向當時在場的人說「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,你們的意見如何?」(1464),眾人回答釘他十字架。然後人向耶穌吐唾沫在他臉上或用拳頭打他並譏笑「彌賽亞,打你的人是誰,說吧」。在當時猶太最高法院,本來為要避免錯誤的審判,凡議会全会員意見一致時,該為無効,必須重再審判才行。可是關於耶穌的事件,大家全員完全一致,卻違規的處刑是不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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