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太人結婚與人種差別

「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─天地的主起誓,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。

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,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。」(創世記243~4)

亞伯拉罕想要兒子以撒與同族人結婚,不可與隣居迦南人結婚。如果以撒與迦南人結婚,就亞伯拉罕過去所努力開始的宗教,以撒的孩子不跟從去学習,又當與迦南人結血緣時,此後的生活能得和平嗎?

如果以撒與迦南人結婚,他們的人口佔大多數,自然漸漸被當地的風俗,宗教所侵畧。所以亞伯拉罕命令以撒,必娶親族為妻,再回來迦南之地。

追尋歷史,猶太人都是少數民族,為此都被周圍民族所吸收,為此有很強的警戒心。猶太人本是沒有人種差別的想法,他們不反對異種间的結婚。可是猶太人有很強的盼望,即是要持守猶太人的宗教。所以猶太人要與他民族间的結婚時,必須要求對方持守宗教的猶太人。

丈夫之位格,妻子的位格,在宗教上都有規定,若自己的配偶者不守此規則時,猶太人家庭即崩壞。所以反對異族間之結婚。此卻不是人種差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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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4/21/08       Thomas Le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