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太拉比的角色
拉比(Rabbi)希伯來語意思是『我所敬愛的人』、『我的老師』。自從主後第一世紀中葉起,在猶太教的教師或學者為公眾的稱號。拉比稱號的授職式是『閃美哈』意即『垵手』。拉比的稱號只限於巴勒斯坦地方所使用。在當時的巴比崙或猶太社會裏具有同等的地位或指導者稱為『拉伯(Rav)』。
希列(Hillel)的教訓
在希律王所統治的前世紀後半有煞買(Shammai主前第一世紀的猶太教拉比)和希列(Hillel主前70~主後10),此二人都是猶太人偉大的律法學者。在拉比的文獻裏卻沒有付記拉比的號稱,只登名字而已。煞買是嚴格的解釋律法,希列卻重視靈性的領袖。『煞買說、愛勞動,憎恨統治,不可去愛好權力。希列卻說、愛好平安、追求平安、愛人類、要成為親近律法為亞倫的門徒。想要得名望者必失其名望,不增加知識者必枯渴,不學習律法者也如此,惡用律法者必滅亡,若沒有學習於現在,那裏有將來呢。煞買說、少說話要努力去實踐,用笑容去迎接所有的人』(米示拏Mishna所記)。
當時希列的教訓也有可能影響耶穌基督。雖然耶穌曾經被人叫為垃比(太26;25,可9;5, 10;51, 11;21, 約1;38),根據約翰所說、耶穌並沒有受特別正式的學校,可是猶太人很希奇他所說的話說;『這個人沒有學過、怎麼明白書呢?』(約7;15)。但在馬太福音裏的耶穌、在廣場中拉比們面前請安中、批評那些被稱為拉比為樂的人、並向門徒警告那些被叫為拉比的人(太23;1~10)。
猶太文化之拉比的象徵
猶太拉比的工作是、看其在猶太人社會或地方之不同、其情形也不同。其最基本就是根據律法而去判斷或判決、教育、指導猶太人。在這裏面沒有宗教的事件或俗世事件之區別。猶大社會裏的一切問題都與拉比有關連。自古以來猶太人有長久的經驗、在異教徒所統治或管轄之下生活、所以拉比是在這種猶太人社會裏的代表者或為責任者。
拉比本來本身有帶自己的職業而建立自己的生計。如公元二世紀偉大的學者拉比,約翰是個鞋匠之專職者。猶太拉比從西班牙被趕逐之後(1492)猶太教的指導者、要去找到職業是很困難之時、拉比才在猶太社會裏才領受一些薪資。現今帶有拉比的資格者、平時也有些拉比是有職業而建立自己的生活。
猶太會堂(Synagogue)是出現在公元前六世紀、猶太人被放逐到巴比倫時、自此即一直為猶太人社交及宗教的中心、在此會堂裏指導各種的活動並執行結婚式或喪儀。在以色列的拉比都是屬正統派的猶太教、而其他派的拉比是不能被認定為正式的拉比。為此在以色列的結婚、司儀都要被正統派的拉比、得正式許可的人才能被認可她是正式的結婚。猶太賢人稱摩西為以色列民的代表、在西乃山授得律法的事件、所以特別尊敬稱他為「我們的導師」。拉比很認真將神的信仰和學習結合起來教授傳給選民。拉比在猶太人長久的歷史過程裏支持並走過很過酷迫害的時代。也絕不忘記將神的信仰和學習律法。拉比是全世界猶太人最堅強又最豊盛猶太人文化的象徵、也是歷史的証人。
4/25/05 Thomas Lee 於Diamond Bar Los Angeles